4月18日,审计署发布了2017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公告全文见本报今日四版)。围绕此次审计的相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财政审计司主要负责人。
问:2017年第四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主要反映了哪些情况?
答:开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们的一项重要任务。2017年,审计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组织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30个中央部门、10户中央企业进行跟踪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及时落实整改,按季度出具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2017年第四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2017年全年审计情况及成效做了梳理和总结,反映了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整改效果较好的事例,揭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便于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开展情况。
问:2017年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取得了哪些成效,发挥了哪些作用?
答:2017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共审计各类项目7.53万个,累计抽查相关单位7.66万个。其中,审计署直接审计项目9252个,抽查单位5420个,反映问题3446个,涉及问题金额4634.83亿元。相关地区和部门对25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并举一反三,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动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在促进加强财政金融风险防范,推动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方面。审计重点揭示反映了地方财政收支和政府性债务、银行信贷和资本市场运行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及财政资金统筹盘活等方面的问题,针对部分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违规担保、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等问题积极提出建议,促进出台配套政策措施79项,纠正违规举债、违规担保等问题金额606.28亿元;促进8家重点商业银行制定完善制度43项,通过收回违规发放的贷款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75.37亿元;促进及时下达和落实资金330.38亿元,收回沉淀资金和统筹安排使用财政资金176.21亿元。
二是在促进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推动民生领域补短板方面。审计持续关注并反映了脱贫攻坚、城乡低保、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点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针对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工程推进不力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配套政策389项,推动5037个扶贫项目加快实施,推动8.18万套保障性住房及时分配使用。
三是在促进加强污染防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审计持续关注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揭示并促进解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752个污染防治和重要生态系统保护、重大修复工程项目加快实施,督促纠正违规生产、排放等行为1379起,促进出台、完善配套政策制度173项。
四是在促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审计重点关注了钢铁和煤炭等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房地产去库存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完成情况,针对部分地区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展缓慢、违规新增产能、房地产去库存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相关地区和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及改革措施149项,推动15.53亿元中央专项财政奖补资金发挥效益。
五是在促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审计持续关注了各地区各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政策落实情况,针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及职业资格取消不及时、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建议,促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审批前置条件等294项,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企业资质认定等46项,停止或取消收费230项,减少或清退收费金额122.08亿元,出台配套政策措施243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问:从审计情况看,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主动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做法有哪些,对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何?
答:第四季度跟踪审计持续关注并反映了一些部门和地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政策措施过程中富有成效、值得研究推广的工作方式和经验,以及通过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完善的典型案例。
一是多方持续发力,推进精准扶贫。商务部利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企业支持力度,助力贫困地区企业发展;原卫生计生委积极推进四川省凉山州艾滋病防治和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辽宁省葫芦岛市积极构建认养扶贫模式,促进贫困户增收;吉林省和龙市大力发展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黑龙江省、四川省乐山市关注贫困家庭病患及失能群体,为贫困人口构筑健康“保障网”;河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金融扶贫举措,加快金融助推脱贫攻坚步伐。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家能源局加大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力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加大力度整治黑臭水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山东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长岛海洋生态保护和持续发展。
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原保监会强化监管,加大治理保险行业乱象力度;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助力防范风险;河北省财政部门推进标准化绩效管理改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山东省实施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促进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上海市强化土地市场监管,推进租售并举住房供给体系建设。
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原环境保护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备案改革,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率;山西、浙江、河南、湖南等4省进一步降低通行成本,促进降本增效;山西省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缩减备案制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广东省采取措施调整企业用电价格,降低企业制造成本。
五是着力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科技部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力度,促进科技合作,助推“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民航局发力民航供给侧改革,服务“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市将疏解整治与便民商业网点建设相结合,超计划完成市场和物流中心疏解提升任务;天津市出台成建制企业引进落户政策,助力京津冀产业转移接续。
同时,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措施,进一步整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河北、江西、陕西、甘肃等9个省和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加强财政资金整合使用,妥善处理政府性债务,积极化解财政风险;黑龙江、广西、四川等9省的相关地区积极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加强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推动扶贫政策落实;北京、安徽、湖北等6省的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污染防治等项目建设,推动生态环保政策落实;交通运输部、天津等8个部门和地方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时清退违规收费,推进增值税发票开具等,降低企业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问:第四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主要发现了哪些问题?
答:第四季度跟踪审计主要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统筹整合7个方面,揭示和反映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违规举债或虚增财力,个别银行不良贷款统计存在风险隐患。5个省的6个市县通过违规出具承诺函、融资租赁、签订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等方式变相举债,形成政府隐性债务154.22亿元。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虚增财政收入5.5亿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将逾期91天以上的33.84亿元贷款仍划分为正常类。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虚减不良贷款120.4亿元。
二是一些地区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甚至违规使用扶贫资金。16个省的18个市县落实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政策不到位。7个省的7个县有115个扶贫项目管理不规范。8个省的9个县因资金统筹盘活不到位、项目推进缓慢等,8985.25万元资金闲置1年以上。4个省的4个县有106个项目未实现预期效果,涉及资金4046.8万元。五是6个省的7个市县有53个单位或个人套取、违规使用资金1390.01万元。
三是部分地区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未完成或执行排污治污政策不到位,有的环保项目建设缓慢或建成后闲置。7个省的部分地区未完成国家大气、水污染防治方面目标任务。9个省的24个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推进缓慢或建成后闲置,涉及投资9.43亿元。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执行排污治污政策不到位。
四是个别地区违规新增产能或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奖补资金。云南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产能450万吨。湖北省阳新县和赤壁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3474.02万元。
五是部分部门和地区“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仍违规收费。13个部门和地区17项“放管服”改革事项落实不到位。10个部门和地区的57家单位依托行政资源或行业影响力通过指定服务、强制培训、垄断经营等违规收费2.38亿元。11个部门和地区的28家单位违规收取或未及时清退各类保证金6.74亿元。3家单位通过违规开展评比等活动并收费490.02万元。
六是一些项目推进缓慢或建成后未发挥效益,部分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1个省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的20个基础设施建设、铁路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项目未按期开工完工、建设管理不规范或建成后使用效益低等,涉及投资467.45亿元。11个省的21个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1.56亿元,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
七是未及时统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部分专项资金分配使用不规范。5个省4.32亿元财政资金结存2年以上。5个省部分单位向不符合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安排财政专项资金6667.86万元。
问:2018年的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如何开展?
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8年1月,审计署印发了《2018年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落实跟踪审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依法审计、问题导向、“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进一步突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重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持续关注“三去一降一补”等任务落实情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情况、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机制性障碍等,促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持续关注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关注营改增全面推开、阶段性降费政策接续、财政支出结构优化、外资利用等情况,推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三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持续跟踪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地方财政收入真实性以及金融、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促进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预算制度,完善重点领域监管制度。
四是精准脱贫方面。继续以“精准、安全、绩效”为主线,持续关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和重点群体扶贫脱贫情况的审计力度,促进真脱贫、脱真贫。
五是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关注绿色生产和消费方面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重大修复工程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推动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促进建设美丽中国。
六是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持续关注国家科技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以及科技创新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同时积极发现、总结和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破解科技创新难题的好经验好做法。
七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方面。持续关注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制度构建、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揭示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促进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持续关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情况。
八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围持续关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健康、住房、文化等方面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
《指导意见》强调,各级审计机关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高度的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敢于并善于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积极拓宽视野和工作思路;要在关注政策落实情况的同时关注现行制度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把推动政策落实与推动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
在工作中,上级审计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工作指导和上下联动,推进跨层级、跨专业、跨区域审计资源的优化配置,畅通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审计监督整体效能。各特派办和地方审计厅(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做到审计内容各有侧重,审计信息互动共享,充分发挥审计对推动政策落实的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