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健全完善组织保障机制
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立足本地实际,各部门单位科学合理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独立编制,明确职责,健全完善相关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同时审计机关健全完善内审指导监督工作机制,设置现场指导组、审计质量组和信息宣传组等,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阵地,有制度,有指导,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二是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配备具有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计算机知识的内部审计人员,积极吸收内审人员交叉参与同行业国家审计项目,借助内审人员对业务数据、内部控制程序熟知的优势,有效弥补国家审计力量不足及业务知识欠缺的实际问题,通过联合审计、交叉审计等方式,“以审代训”提升内审人员数据分析能力、计算机审计应用能力以及规范化专业审计能力,为提升内部审计质量夯实基础。
(二) 加强计划项目协同机制
一是建立年度审计计划沟通机制。国家审计机关完成年度审计计划编制工作后,及时通知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内审人员,避免重复审计,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同级审计机关审核备案,强化审计机关对部门单位内部审计计划统筹指导,确保在审计业务上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有效衔接。二是建立审计项目协同机制。国家审计机关每年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根据审计发现问题,结合历年同行业同类型审计发现的共性及典型性问题,全面系统梳理形成行业审计发现问题清单,由行业内审机构参照问题清单对行业内未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以点及面实现审计全覆盖。
(三) 强化成果共享运用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成果共享机制。加大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成果的归集整合力度,多维度挖掘审计成果深层次价值,由国家审计机关牵头,围绕问题清单,及时召开行业审计发现问题反馈会,对行业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精准培训,通过提示责任和风险,促进行业各单位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二是强化成果运用机制。提高审计成果利用率,无论是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各审计组及时总结提炼审计经验方法,以审计内容为基础,聚焦常见问题及具体表现形式,明确审计所需资料、审计步骤和方法、适用法规依据,动态编制审计操作指南,为开展同类审计项目提供参考。同时从政府层面出台相关制度规范,明确国家审计机关在审计中,对内部审计发现并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切实提高内部审计成果利用率。
(四) 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机制。树立审计权威性,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与领导干部评先树优、提拔任用相挂钩,提高被审计单位及相关人员的重视,以考核问责监督各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及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效率,切实提高审计成效。二是建立联动整改监督机制。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及内审机构的整改联动,针对审计发现的共性及典型性问题,深挖体制机制障碍,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从整个行业层面牵头整改,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源头治理,切实解决“屡查屡犯”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