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工程审计的有关规章制度,参与制定审计处内部规章制度;
二、负责预算在5万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基建工程项目的控制价和竣工结算审计;
三、负责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
四、负责预算在10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工程审计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及归档工作;
六、为学校各部门提供基建、维修工程结算等业务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负责本科室党风廉政工作。
八、协助综合审计科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